近日,我院有干警在《今日永和》微信公众号的“新闻早班车”栏目中发现永和县芝河响水湾段存在河道垃圾。随即,我院公益诉讼部门立即与县河长办负责人员去现场进行了实地查看,并督促工程施工方对建筑材料进行规整清理,保障河道卫生整洁、安全畅通。
近年来,我院在办理环境污染案件中,针对危险废物危害环境的现实紧迫性,通过制发磋商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防止污染损害扩大,修复生态环境;同时,深化“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发挥职能优势,以“我管”促“都管”,明确责任主体,积极达成磋商,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维护。
磋商函发出后,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安排人员对河道垃圾进行了清运,强化了对芝河河道的巡查检查力度,加强对周边农户法律宣传教育,严禁在河道内丢弃垃圾、农药、农药包装物,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芝河是永和县境内汇入黄河的一级支流,也是永和人民世世代代赖以生存的“母亲河”。在下一步工作中,我院将进一步聚焦群众关心关切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突出问题,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为保障永和县绿色低碳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