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根据《山西省检察机关审查案件听证工作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院决定举行刑事检察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听证时间
2024年3月12日 上午10点
#02
听证地点
永和县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山西省永和县康谐路)
#03
听证内容
拟对刘某某危险驾驶罪一案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04
听证会要求
1、需要在听证会旁听的人员必须提前向永和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得到回复后方允许携带有效证件进入听证会会场。
2、听证会过程中必须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
3、参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05
联系方式
王振宇 15536980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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