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永和县检察院召开全体会议,传达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相关会议精神,会议由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杨庚主持。

会议全面传达学习了“一取消三不再”的内涵要求,即: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切实、真正把检察管理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不仅要从思想认识上转变,更要在管理机制上破局,方式方法上创新,推动“四个有机统一”,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广大检察人员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回归高质效履职办案本职本源,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杨庚指出,结合永和实际情况,对下一步全面准确贯彻落实最高检决策部署,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正确认识“一取消三不再”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其深刻内涵和原则要求。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主要精力聚焦到检察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和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上,回归到高质效办案的本职、本源。通过客观、真实、准确的业务数据反映检察工作,为高质效办案提供更加科学全面的参考和依据;二是要聚焦“一取消三不再”要求,稳定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平稳发展。各项业务要结合自身具体职能,围绕高质效办案的价值追求,创新思路、谋划工作、积极作为,持续全面准确落实好上级院各项安排部署,有针对性地补齐短板弱项,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发展;三是要有序推动检察管理向“三个管理”转型发展。要依托于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全方位加强业务数据过程控制,规范案卡填录,常态化开展业务数据日常审核,持续规范业务数据管理;要坚持问题导向,定期开展业务态势分析研究,加强业务指导,更好地服务科学决策;通过质量管理提升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