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文明办考核验收组在市文旅局二级调研员孙奋增带领下对永和县人民检察院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东舟、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薛莉红共同参加检查验收工作。
考核组实地查看了永和检察院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展板、院史展览室、楼道检察文化长廊、干警减压室等场所。
考核组对我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永和检察院党组对创文工作重视程度高,思想认识到位,总体思路清、定位准、措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同时,针对性地提出了三点意见和建议。一是要持续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精神文明建设相关论述,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像空气一样随处可见,引领干警努力践行;二是要大力推进道德模范引领作用。要不断发掘身边的好人好事和先进典型,弘扬向上精神。三是要深入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倡导文明交通、文明餐桌,引导干警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通过精神文明建设带动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最后,检察长孙建立表示,永和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对照考核验收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以文明单位标兵创建为契机,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助推永和高质量发展和提升规范执法水平的有力抓手,以党建为灵魂、以安全为底线,进一步夯实创建工作根基,丰富实践活动,用实践活动激发干警职工弘扬正气,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为建设新时代永和检察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