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同时确保执法人员监督检查程序合规、履职尽责。近日,永和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对山西永和红军小学食堂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活动。

此次检查重点围绕学校食堂持证情况、公示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索证索票及进货台帐登记、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了全方位检查,督促校方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在做好食品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同时,认真开展食品原料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消除风险隐患。严把食品采购关、加工关、留样关。
近年来,我院“和昶青葵”未检团队一直致力于未成年人食品安全保护工作,一直将严厉打击和预防涉未成年人食品安全犯罪,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职作为我们的一项重要职责。
下一步,永和县人民检察院将重点以排查涉未成年人食品卫生安全领域公益诉讼线索为切入点,积极发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能,加强校园食品药品安全保护长效机制建设,积极构建“检察监督+市场监管”食品卫生安全保护堤坝,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卫生安全问题给未成年人造成的伤害,确保校园“舌尖上的安全”,全面推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