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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
时间:2018-02-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永和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1.我国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监督执行和遵守法律的情况,维护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具体内容是:

1)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法院、监狱、看守所及劳动改造和劳动教养机关的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

2)对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犯罪行为的法律监督。

2.检察机关直接隶属于国家权力机关,它是对国家权力机关,即人大负责,并接受人大监督,它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1)刑事案件侦查权。受理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的举报和立案侦查。

(2)逮捕权。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审查批准逮捕和对直接受理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决定逮捕。

(3)起诉权。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提请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和直接受理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做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代表国家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4)侦查监督权。在审查批准逮捕工作中,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如果发现侦查活动违法,有权通知侦查机关纠正。

(5)刑事审判监督权。对审判机关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行为,有权提出纠正意见,对人民法院的错误判决和裁定,有权提出抗诉。

(6)刑罚执行监督权。有权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民事、行政审判监督权。有权对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已生效的判决、裁定有权提起抗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省委对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从201811日起,永和县人民检察院成为县财政厅一级预算单位,于20175月底完成了内设机构整合工作,成立了以下机构并已正常运行:

1.综合保障部:合并行使政工科、党支部、办公室、行政装备科、检察技术科、法警队职能。

2.刑事检察部:合并行使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刑事执行检察科(包括驻看守所检察室)职能。

3.民事行政检察部:行使民事行政检察职能。

4.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合并行使案件管理中心、法律政策研究室、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委办、监察科、检务督察职能。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2018年预算收支总表

永和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2017

2018

2018年比2017年增减%

2017

2018

2018年比2017年增减%

一、一般公共预算

324.05

433.56

33.8%

公共安全支出

324.05

433.56

33.8%

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

 

 

 

 

 

 

 

四、单位实有资金户结余金额

 

 

 

 

 

 

 

五、其他收入

 

 

 

 

 

 

 

 

 

 

 

 

 

 

 

本年收入合计

324.05

433.56

33.8%

本年支出合计

324.05

433.56

33.8%

 

二、2018年预算收入总表

永和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收入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

单位实有资金户结余金额

其他收入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204

公共安全支出

433.56

433.56

 

 

 

 

  04

  检察

433.56

433.56

 

 

 

 

    01

    行政运行(检察)

323.83

323.83

 

 

 

 

    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检察)

109.73

109.73

 

 

 

 

合计

 

433.56

433.56

 

 

 

 

三、2018年预算支出总表

永和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204

公共安全支出

433.56

323.83

109.73

  04

  检察

433.56

323.83

109.73

    01

    行政运行(检察)

323.83

323.83

0.00

    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检察)

109.73

0.00

109.73

合计

 

433.56

323.83

109.73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永和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金额

项目

金额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

433.5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外交支出

 

 

 

 

 

三、国防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

433.56

433.56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其他支出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433.56

本年支出合计

433.56

433.56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永和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2017年预算数

2018年预算数

 

 

2018年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增减%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04

公共安全支出

324.05

228.55

95.50

433.56

323.83

109.73

33.79%

41.69%

14.90%

  04

  检察

324.05

228.55

95.50

433.56

323.83

109.73

33.79%

41.69%

14.90%

    01

    行政运行(检察)

228.55

228.55

0.00

323.83

323.83

0.00

41.69%

41.69%

0.00%

    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检察)

95.50

0.00

95.50

109.73

0.00

109.73

14.90%

0.00%

14.90%

 

合计

324.05

228.55

95.50

433.56

323.83

109.73

33.79%

41.69%

14.90%

备注:该表反映各部门年度预算中按支出功能科目反映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以及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安排情况。支出功能科目细化至“项”级。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永和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单位:万元

经济科目名称

预算数

备注

一、工资福利支出

304.86

 

  基本工资

86.75

包括岗位工资和级别工资

  津贴补贴

98.37

工资项目内除基本工资外的其他津贴

  奖金

7.23

全年奖金,数额等同于基本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6.87

单位缴纳的20%的养老保险费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2.90

包括6.5%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和0.5%的生育保险

  住房公积金

22.12

单位缴纳的12%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40.62

包括绩效奖金、工会经费、福利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6.25

 

  培训费

0.50

 

  其他交通费用

15.75

公务员交通补贴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72

 

  生活补助

2.72

遗属生活补助费(共3人)

合计

323.83

 

备注:该表反映各部门年度预算中按部门预算经济科目反映的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安排情况。经济科目细化至“款”级。

 

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永和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收入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0

合计

 

0

 

 

 

备注:该表反映各部门年度预算中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科目“项”级填列。本单位没有此项收入。

 

八、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永和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2017年预算数

2018年预算数

2018年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增减%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合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备注:该表反映各部门年度预算中按支出功能科目反映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以及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安排情况。支出功能科目细化至“项”级。本单位没有此项预算支出数。

 

九、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永和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预算数

因公出国(境)费

0.00

公务接待费

3.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0

 ①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

 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0

合计

5.00

备注:本表数据反映部门使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以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情况。

 

十、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永和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2018年预算数

市县检察院

16.25

  永和县人民检察院

16.25

合计

16.25

备注:本表数据反映部门所属行政单位、参公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8年我单位部门预算数据包括行政运行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两部分,其中:行政运行主要包括本年度的干警工资、福利、奖金、绩效、取暖费、交通补贴以及用于个人的工会经费等人员经费,2018年比2017年增长41.69%,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没有预算绩效工资、没有预算员额检察官工资增长和县级福利费没有提标;二是2018年是工资晋档年,包括员额司法辅助和司法行政人员级别工资晋档。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包括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2018年比2017年增长14.9%,增长原因是今年项目增加了办公设备购置和“两房”维修费用20.5万元。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永和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25万元,主要为公务员交通补贴和培训费,与2017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化。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永和县人民检察院没有超过3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项目。

五、其他说明

1.车辆情况:经公车改革后,我院实有车辆6辆人,车况普通不太好,维修费用高。

2.房屋情况:我院办案及技术侦查用房于2014年启用,面积为2946平方米,其中办公面积人均16平方米,累计投资811.09万元。

(三)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永和县人民检察院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12万元。

(四) 其他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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