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公开促公平,我院对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畅通了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渠道,让公平正义“看得见”。10月28日,永和县人民检察院对两起不起诉案件召开了公开听证会。
参会人员:
承办检察官、市人民监督员、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值班律师、侦查机关办案民警等同志参加。
基本案情:
为了索要欠款,代某林把欠款人所在工地的电断开,被张某林发现,二人在争吵推搡中,代某林摔倒在地,造成右股骨骨折,经鉴定损伤为轻伤二级。
毛某平、张某林乘坐于某平的汽艇在黄河游玩时,提出要去定情岛游玩,于某平以水浅无法行驶为由拒绝前往定情岛,双方发生口角并引发打架,致使于某平右眼受伤,经鉴定损伤为轻伤二级。
不起诉理由:
两起案件的嫌疑人都构成了犯罪,但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检察机关可以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
听证过程:
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回答了听证员的有关提问。
侦查人员、案件当事人分别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检察官、侦查人员、值班律师、当事人回避。
听证员闭门评议,并形成一致意见。
听证结论:
听证员同意检察机关对这两起案件作不起诉决定。
听证效果:
检察机关通过这种“看得见”的公开听证方式,让案件办理更加透明化、公开化,是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办案质量,提升检察公信力的重要手段,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