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至9月,我院在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在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情况下,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就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刑事检察
2020年1至9月,永和县人民检察院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8人,同比上升33.3%,不批准逮捕2人,同比下降33.3%,不捕率为20%。提起公诉23人,同比下降17.9%,不起诉6人,同比下降33.3%,不起诉率为20.7%。对未成年人犯罪,共批准逮捕1人,同比上升100%。对羁押必要性提出建议1人,同比上升100%。
民事检察
2020年1至9月,永和县人民检察院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件,同比持平,法院采纳检察建议1件,占同期提出数的100%,同比上升100%。支持民事起诉1件,同比上升100%。
公益诉讼检察
2020年1至9月,永和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立案20件,同比上升42.9%。采取诉前程序11件,同比上升37.5%,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3件,占27.3%;食品药品安全领域4件,占36.4%;国有财产保护领域2件,占18.2%。提起公益诉讼1件,同比下降75%。
控告申诉检察
1至9月,永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国家司法救助1件,同比上升100%。
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2020年1至9月,永和县人民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36件,检察长办理的占33.3%,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办理的占66.7%。其中办理刑事检察类案件4件,占11.1%;公益诉讼类19件,占52.8%;控告申诉类1件,占2.8%。
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0年1至9月,永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人次,同比下降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