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新闻信息发布工作,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及时、安全和有效,推动新闻信息发布常态化、规范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闻信息发布的指导思想
新闻信息发布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展示检察形象、报道重大事件、回应社会关注等,全面加大检察工作的正面宣传工作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新时代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同时做好社会舆情的现状评估,避免因舆论引导不力而造成消极影响和不良后果。
二、新闻信息发布的主要内容
重点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的公布;重要活动以及检察工作的新举措;;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其它应予新闻信息发布的事项和事件等。
三、严肃新闻信息发布纪律
新闻信息发布要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各部门相关新闻通稿必须经院办公室最终审核后方可发布,并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发布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必须与院党组的决策部署高度一致。发布的内容对于发布后可能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问题,坚决不予发布。
永和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