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在永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永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以100%赞成率全票通过。并经大会投票选举,孙建立全票当选为永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进、落实、提升”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全县“1243”总体思路,大力实施“政治建检、业务立检、人才强检、文化育检、公信树检”五大工程,以检察职能的正确履行和检察作用的充分发挥,为永和经济社会高质量高速度转型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该选举结果由永和县人民检察院报经临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孙建立同志个人简历
1990.09--1994.07 山西省行政管理学校档案管理专业学生
1994.07--1994.09 待业
1994.09--1995.06 曲沃县拦山矿物公司工作
1995.06--2004.12 曲沃县检察院科员(1995.04--1997.12山西大学自考专科法律专业学习)(期间:2002.04--2004.12山西大学自考本科法律专业)
2004.12--2011.09 曲沃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政工科长(乡科级副职);
2011.09--2017.05 曲沃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正科级检察员
2017.05--2019.02 曲沃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负责人、正科级检察员
2019.02--2019.12 曲沃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2019.06一级检察官)
2019.12--2021.03 临汾市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2021.03-- 永和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