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至3月,我院在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强化学思践悟,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上。现就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刑事检察
2021年1至3月,永和县人民检察院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人,同比下降33.3%。提起公诉9人,同比上升80%。
公益诉讼检察
2021年1至3月,永和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立案6件,同比上升600%。采取诉前程序3件,同比上升300%;其中食品药品安全领域3件,占100%。
控告申诉检察
2021年1至3月,永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国家司法救助1件,同比上升100%。
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2021年1至3月,永和县人民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2件,检察长办理的占50%,检委会专职委员办理的占50%。其中办理审查起诉类2件,占100%。
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1年1至3月,永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人次,同比上升100%。
供稿:第二检察部